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与缔约国召开非正式会议
2014年2月18日
2014年2月18日
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今天下午与缔约国召开了一次非正式会议,讨论了新工作方法的最新情况,以及关于防止针对非洲人后裔的种族歧视问题和打击种族主义仇恨言论问题的最新一般性建议。
委员会主席何塞•佛朗西斯科•卡利察伊先生(Jose Francisco CALI TZAY)表示,作为历史最悠久的人权条约机构,委员会时常保持着创新性。他继续支持建立更加高效且协调一致的人权条约机构系统。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对促进《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落实工作来说至关重要。委员会所面对的一项重大挑战即进一步实现其内部的性别平衡。
一名专家介绍了关于打击针对非洲人后裔的种族歧视问题的《第34号一般性建议》。该建议在将于2015年开始的“非洲人后裔国际十年(Decade of Persons of African Descent)”框架下通过,鼓励针对非洲人后裔采取特别举措,要求缔约国搜集关于该国人口的分类数据,并强调了自我监测和教育的重要性。
另一名专家在介绍关于打击种族主义仇恨言论问题的《第35号一般性建议》时强调,由于并非所有的种族主义仇恨言论都会导致同样的制裁,缔约国应就该问题实现全面立法。建议承认《公约》保护言论自由。刑事手段仅应适用于最为严重的案件,其他情况应通过刑法以外的手段处理。
在随后的讨论中,缔约国对与委员会交换意见、学习新工作方法的相关信息并就报告和审议程序提问的机会表示赞赏。
危地马拉、巴西、瑞士、摩洛哥、秘鲁、乌兹别克斯坦、乌拉圭、巴西、坦桑尼亚、墨西哥和亚美尼亚先后在今天的会上进行了发言。
委员会将于2月21日(周五)下午3点举行公开闭幕会议,并向本次届会接受审议的国家发布结论性意见和建议。这些国家包括:洪都拉斯、黑山、比利时、波兰、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卢森堡和瑞士。
主席声明
委员会主席何塞•佛朗西斯科•卡利察伊先生(Jose Francisco CALI TZAY)表示,2011年8月与缔约国召开的前次非正式会议为交换看法提供了良好机会。此前委员会的会议时间曾被延长,使其得以在每次届会期间审议11至12份报告。然而,由于委员会的届会时长现已恢复至三周,可能会再次出现工作积压的情况。《公约》缔约国数量现已达176个,委员会的工作量也随之增加。
主席表示,委员会继续支持建立更为高效且协调一致的人权条约机构系统。为减轻缔约国负担,委员会不断促进与缔约国之间的意见交换。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在其决议中对条约机构系统的加强工作进行了概述。委员会现已收到该决议且正在学习当中。
主席表示,议题清单已被用于促进委员会和缔约国之间的对话以及使对话重点更加集中。通过这种方法,缔约国不需要另行准备其他报告,秘书处也不用将冗长的回复译为联合国官方语言。
委员会与包括国际劳工组织(ILO)和联合国难民署(UNHCR)在内的多个组织和行动方开展了紧密合作。国家人权机构也为委员会的工作做出了宝贵贡献,发挥了监测和跟进的重要作用。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对促进《公约》的落实工作来说至关重要。
委员会所面对的一项重大挑战即进一步实现其内部的性别平衡。委员会现有四名女性成员,委员会鼓励缔约国选举更多的女性候选人。主席补充说,专家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
委员会要求缔约国鼓励尚未签署《公约》的国家尽快加入。委员会也希望缔约国撤销对特定条款和问题的保留。
工作方法
在随后的讨论中,一名人权专家向缔约国简要介绍了委员会工作方法的最新进展。这些进展主要涉及在准备和呈交报告方面的工作指导。委员会特别强调了形成分析和最终意见所需的重要因素。报告长度上限被减少至40页。
委员会与人权理事会的关系也得到了发展。此外,网络直播的引入进一步提高了委员会的工作层次。在此前的专题辩论中,委员会已与一些无法前往日内瓦出席会议的缔约国举行了一次视频会议。
报告讨论过程中的议题清单和结论性意见都得到了精简和提炼。议题清单现已成为常规办法,可对其作用进行评估。此前,缔约国可在委员会审议其报告前对已呈交的报告进行审查。相关回复几乎很少能够按时发布,且往往过于冗长和技术化,超出40页的长度规定。议题清单则为委员会和缔约国之间的对话提供了一条“黄金路径”,代表在进行报告时也可将最新进展纳入考量。多数缔约国在报告准备过程中都采用了这一主题清单,有的甚至还将其用在了报告展示计划中。
自2010年引入议题清单以来,委员会已审议了75份初期报告和定期报告。这一做法不仅使委员会的工作更为轻松,还在翻译上节省了约200万美元的大量资金。
专家详细解释了缔约国会议的召开方法,包括缔约国发言、报告员声明和互动对话的时间。
结论性意见为落实委员会的指导提供了基础。委员会作为历史最悠久的条约机构,其工作内容已随着时间推移变得更为精炼,并与其他条约机构建立了联系。同时,如同都柏林会议指出的那样,《公约》的范围已愈加复杂。委员会已尽其所能确保结论性意见能够准时发布,并与系统内的其他条约机构保持同样的行文结构。
建议通常包含大约三个缔约国应注意的方面。人权理事会在对当事缔约国进行普遍定期审议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关注。委员会的结论性建议为下次报告的撰写提供了基础,缔约国有责任落实相关的结论性建议。
作为历史最悠久的人权条约机构,委员会时常保持着创新性。委员会长期致力于工作方法的改进,且期待就该问题与缔约国进行探讨。
与缔约国的讨论
危地马拉赞扬了主席在打击种族歧视和改善土著人权利方面的工作。这是委员会历史上首次由土著专家担任主席。危地马拉注意到了委员会在预算方面的限制。危地马拉已尽其所能按时提交报告。
巴西表达了对委员会工作方法的赞赏和高度尊重。委员会为其他条约机构树立了榜样。巴西鼓励委员会继续在跟进机制方面与缔约国展开合作。
瑞士就人权事务委员会所采用的新办法,即在报告前起草议题清单,询问了委员会意见。
一名专家回复表示,委员会已考虑过在报告前起草问题清单的做法,但认为该工作方法并不适用。委员会目前收到了16份当年报告,且部分国家已呈交了下一年的报告。由于哪些缔约国会呈交报告以及各缔约国的报告呈交时间并非始终明确,委员会很难起草报告前问题清单。由于委员会时间不足,该做法不具备可行性。
另一名专家补充道,报告前的问题清单很快便会淡出话题,委员会将根据缔约国对所有委员会的工作建议形成一个新程序。委员会是首个建立跟进程序的机构,且这一程序实际可行、运作良好。一名专家指出,问题清单并非事先准备好的。委员会很高兴能从收到报告中确认其建议是否发挥了作用。
另一名专家同意根据委员会的指导和结论性意见准备报告是导致部分缔约国报告超长的原因。他注意到委员会与缔约国的对话已愈加有趣且具有互动性,这一点应该得到赞扬。委员会希望缔约国及时呈交报告,以协助委员会更加高效地完成工作。
一名专家提出了部分缔约国因资源短缺等问题无法向委员会呈交报告的问题。针对这个所有委员会专家都相当担忧的问题,他希望能迅速找到解决方案。
一名专家表示,所有缔约国都需谨记,每个委员会都有自己的做法、工作范围和工作方法。《公约》的关注点基本集中在打击种族歧视问题上。委员会此前没有余力讨论其思想观念和提供更为广泛指导的问题。专家表示,委员会的建议常集中在保留文化的既有形态上,而非种族歧视问题本身。
另一名专家感谢缔约国对委员会工作的信任。委员会成功在工作方法上保持了一致,为《公约》的逐步落实提供了保障。委员会支持进行网络直播、与其他人权条约机构和普遍定期审议实施信息共享等创新办法。她欢迎委员会在性别方面进一步实现多样化,但专家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必须被作为首要标准。
摩洛哥表示,委员会面对的两个最大问题是缔约国迟交或不交定期报告以及财政方面的障碍。摩洛哥相信,上述境况可能事出有因,包括报告缔约国缺乏相关人才,或因向多个条约机构呈交报告而导致负担过重等。摩洛哥询问财政问题是否确是委员会取消或缩短会议的原因。
秘鲁感谢委员会在两份最新一般性建议中提供的指导,特别是关于打击针对非洲人后裔的种族歧视问题的《第34号一般性建议》。
乌兹别克斯坦表示,自1995年加入公约后,它已呈交了多份定期报告,最新一份报告刚刚于上周提交。为解决现有问题,乌兹别克斯坦已开发了一套涵盖所有政府机构和民间部门的体系。乌兹别克斯坦对委员会采用的创新办法表示欢迎。
一名专家解释说,委员会的资金来源是联合国组织常规预算。现在,委员会的工作内容是有坚实法律基础的,这一点可以参见于2012年通过的《公约》第八条修正案。委员会已在努力解决工作积压问题,但由于缔约国数量庞大,现有工作量很难完全消化。
财政是另一名专家所关注的最大问题。在日内瓦和纽约举行届会的代价都十分高昂,他询问是否有人想过在其他地区开展联合国工作。报告是否能根据区域进行划分,以便委员会前往特定区域审议相关的缔约国报告,继而为更多缔约国提供出席机会。
一名专家介绍了关于打击针对非洲人后裔的种族歧视问题的《第34号一般性建议》。她说,2014年7月是美国废除种族隔离50周年纪念。近年来,针对非洲人后裔的歧视问题屡见不鲜,相关地区也包括意大利、法国和巴西。委员会在“非洲人后裔国际十年”的框架内通过了最新建议,着重指出了已有进展以及种族主义和贫穷之间的紧密联系。委员会鼓励针对非洲人后裔采取特别举措,要求缔约国搜集关于该国人口的分类数据,并强调了缔约国实施自我监测和教育举措的重要性。《第34号一般性建议》与《第35号一般性建议》相辅相成。
乌拉圭表示,针对非洲人后裔的歧视问题自2011年以来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注意。为落实针对非洲人后裔的渐进式政策,乌拉圭已通过了多项特别政策,并在数据收集方面取得了进展。
巴西对《第34号一般性建议》表示欢迎,认为其为将于2015年开始的国际十年提供了重要工作资源。平等权利行动扮演了重要角色。巴西已实施了多项倡议,旨在解决非洲人后裔的相关问题。
坦桑尼亚在发言中表达了对委员会工作的支持。
墨西哥表示,为落实委员会的建议,该国已设立了一个机构内部工作组。墨西哥重申对《公约》的承诺,同样采用了一种多层面办法来打击种族歧视。
一名专家欢迎墨西哥对该国非洲人后裔问题的注意以及为改善其处境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另一名专家指出,乌拉圭等国在改善非洲人后裔权利方面的努力应当得到认可。非洲人后裔问题应当被列在国际议程的前端。
一名专家介绍了于2013年8月通过的关于打击种族主义仇恨言论的《第35号一般性建议》。由于并非所有的种族主义仇恨言论都会导致同样的制裁,缔约国应就该问题实现全面立法。所有相关案件都应得到处理,且不应允许种族主义仇恨言论以任何方式在印刷品或互联网上盛行。
另一名专家补充说,一般性建议对言论自由进行了彻底讨论。建议承认《公约》保护言论自由。尽管种族主义仇恨言论的定义较为广泛,但刑事手段应仅适用于最为严重的案例,其他情况应通过刑法以外的手段处理。在为相关案件量刑量罚时,缔约国也应考虑这些言论的立场、影响范围及其目的。
亚美尼亚对建议表示欢迎,同时表示仇恨言论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平衡很难把握,并询问在国家首脑等高官显贵涉及仇恨言论时,委员会是否有处理该类事件的相应工具。
一名专家说,委员会此前审议过政治领袖和政党领导人涉及仇恨言论的案件。在部分案件中,委员会向当事缔约国提出了直接建议。因此在注意到该类事件时,委员会通过行使职权对其进行了处理。
一名专家评论道,仇恨言论的本质是民族宗教问题,这也就向委员会提供了处理相应问题的“武器”。他还表示,仇恨言论的影响范围常常不止当事缔约国本身,这也是委员会努力确保将肇事者及时绳之以法,从而避免问题升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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