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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将对14个国家的人权记录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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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7日

日内瓦(2024年1月17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十五届会议将于2024年1月22日至2月2日在日内瓦举行,期间将对14个国家的人权记录进行审查。

普遍定期审议(UPR)是人权理事会的一个独特机制,要求每个联合国会员国每4.5年就其人权记录接受一次同行审议。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由人权理事会全体47个成员国以及希望参加的其他联合国会员国或观察员国组成。

将在第四十五届会议期间接受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审议的国家是(按照计划的审议顺序):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中国、尼日利亚、毛里求斯、墨西哥、约旦、马来西亚、中非共和国、摩纳哥、伯利兹、乍得、刚果和马耳他。本次审议将是这14个国家接受的第四次普遍定期审议。

这14个国家的高级别代表团需要展示本国为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所做出的努力,尤其是自上一次普遍定期审议后的努力,以此评估积极进展并查明挑战。

届会期间,受审议国将与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进行互动对话。对每个国家的审议将持续三个半小时,另有半个小时用于通过载有同行建议的报告。

审议所依据的文件有:

  1. 国家报告:由受审议国准备的资料,可在审议期间以口头方式介绍
  2. 联合国汇编:由人权高专办汇编的一份报告,含有相关联合国机制和实体的报告中所载的资料
  3. 利益攸关方材料概述:非政府组织、国家人权机构、人权维护者、学术机构、研究机构、区域组织等其他有关利益攸关方提供的资料,由人权高专办进行总结

来自不同区域集团的三个理事会成员国(也称“三国小组”)将担任报告员以协助对每个国家的审议。本次审议的各个三国小组是人权理事会在2024年1月10日通过组织会议抽签选出的。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十五届会议的最终结果将在2024年6月至7月举行的人权理事会第五十六届常会上由理事会全体会议通过。在一小时内,除受审议国和其他国家外,联合国驻地协调员、联合国各实体的国家主任、国家人权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发言。

普遍定期审议的目标

普遍定期审议的目标是:改善实地的人权状况;审查国家对人权义务和承诺的履行情况,评估该国的积极进展及面临的挑战;在与有关国家协商并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加强技术援助;在各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之间分享最佳做法;为增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合作提供支助;鼓励与人权理事会、其他人权机构和人权高专办开展全面合作并充分参与。

执行普遍定期审议的建议旨在加强国家人权保护体系,同时也能在解决侵犯人权行为的根源方面发挥预防作用。

人权高专办致力于支助各国对普遍定期审议的结果开展后续行动和执行工作。在此处获取关于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更多信息。

时间表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十五届会议将在日内瓦万国宫第二十号会议厅举行,并以联合国六种官方语文进行网络直播

各国接受审议以及通过报告的时间表如下(包含每个受审议国文件网页的链接):

1月22日(星期一)
9:00 – 12:30 审议沙特阿拉伯
14:30 – 18:00审议塞内加尔

1月23日(星期二)
9:00 – 12:30 审议中国
14:30 – 18:00审议尼日利亚

1月24日(星期三)
9:00 – 12:30 审议毛里求斯
14:30 – 18:00审议墨西哥

1月25日(星期四)
9:00 – 12:30 审议约旦
14:30 – 18:00审议马来西亚

1月26日(星期五)
09:00-12:30 审议中非共和国
15:30-18:00 通过关于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中国、尼日利亚和毛里求斯的报告

1月29日(星期一)
9:00 – 12:30 审议摩纳哥
14:30 – 18:00审议伯利兹

1月30日(星期二)
9:00 – 12:30 审议乍得
14:30 – 18:00审议刚果

1月31日(星期三)
09:00-12:30 审议马耳他
15:30-18:00 通过关于墨西哥、约旦、马来西亚、中非共和国和摩纳哥的报告

2月1日(星期四)
无会议

2月2日(星期五)
16:00 – 18:00 通过关于伯利兹、乍得、刚果和马耳他的报告

更多资料和媒体问询,请联系:人权理事会媒体干事帕斯卡·西姆(Pascal Sim)simp@un.org;人权理事会新闻干事大卫·迪亚斯·马丁(David Díaz Martín)david.diazmartin@un.org和人权理事会新闻干事马修·布朗(Matthew Brown)matthew.brown@u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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