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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专家:各国和公司必须立即停止向以色列转让武器,否则可能承担侵犯人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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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

日内瓦(2024年6月20日)——多位联合国专家今天表示,向以色列转让武器和弹药可能构成对人权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严重违反,并可能使国家主体成为参与灭绝种族罪等国际罪行的共谋,专家们重申应立即停止这些转让。

依照人权理事会和联合国独立专家最近向各国发出的停止向以色列出售、转让和转移武器、弹药和其他军事设备的呼吁,向以色列供应武器的制造商也应停止转让,即使这些转让是在具备现有出口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些公司包括:英国宇航系统公司、波音公司、卡特彼勒公司、通用动力公司、洛克希德·马丁公司、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奥什科什公司、莱茵金属公司、罗尔斯·罗伊斯电力系统公司、雷神技术公司和蒂森克虏伯公司。

专家们表示:“向以色列部队运送武器、零部件和弹药有可能使这些公司成为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共谋。”国际法院最近做出裁决,命令以色列立即停止在拉法的大规模军事进攻并承认拉法可能存在灭绝种族风险,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也请求以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指控对以色列领导人发出逮捕令,这些事实都加剧了这种共谋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向以色列转让武器可能被视为故意为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动提供援助并可能从中获得利润。”

停止转让必须包括通过中间国家进行的间接转让,因为这些转让最终仍可能被以色列军队使用,尤其是用于对加沙的持续攻击。联合国专家表示,武器公司必须系统地、定期地加强人权尽职调查,以确保其产品不会被用于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

投资这些武器公司的金融机构也被要求承担责任。专家们敦促以下金融机构投资者采取行动:阿尔弗里德·克虏伯·冯·博伦和哈尔巴赫基金会、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美国银行、贝莱德公司、资本集团公司、科维资本管理公司、花旗集团、富达管理与研究公司、景顺公司、摩根大通公司、哈里斯联合公司、摩根士丹利、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纽波特集团、瑞文之翼资产管理公司、州农汽车保险公司、道富公司、联合投资私人基金公司、先锋集团、惠灵顿管理公司和富国银行公司。专家们表示,如果这些机构不能停止或减少与这些向以色列转让武器的制造商之间的业务关系,就可能会从与侵犯人权行为直接相关转变为助长这些行为,从而成为潜在暴行的共谋。

专家们表示:“武器会引发、维持、加剧和延长武装冲突以及其他形式的压迫,因此,武器供应是犯下战争罪和侵犯人权行为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包括私营武器公司的供应。”

专家们还指出,以色列正在进行的军事袭击的特点是对平民和基础设施进行不加区分和过度的攻击,包括在人口稠密地区广泛使用爆炸性和燃烧性武器,以及摧毁和破坏维持生命的基本民用基础设施,包括住房和庇护所,以及健康、教育、水和卫生设施。这些攻击已导致加沙3.7万多人死亡,8.4万人受伤。在这些伤亡中,估计70%是妇女和儿童。由于在战争中严重受伤,加沙儿童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被截肢儿童群体。这些军事行动还造成了严重的环境和气候损害。

专家们表示:“对以色列实施武器禁运以及投资者采取果断行动的必要性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尤其是考虑到《日内瓦四公约》、《灭绝种族罪公约》、国际人权条约和《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所规定的国家义务和公司责任。”

专家们赞扬了记者、人权维护者和律师及其他利益攸关方的持续工作,包括记录和报道这些武器系统对加沙平民的灾难性影响以及致力于追究向以色列转让武器的国家和公司的责任。

专家们也就这些问题与各国以及相关企业和投资者进行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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