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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维•皮莱的视频致辞
人权日*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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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5日

近年来,数百万人涌上街头,有的要求公民和政治权利,有的要求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这股日益高涨的情绪并非简单地归因于人们要求表达所想的自由。
 
他们要求的远不止如此。他们要求政府不再罔顾民意,自行评判何为民之所想。他们要求充分参与影响其日常生活的重要决定和政策的权利。
 
他们所要求的,是60多年来他们本应享有的权利。他们所要求的,是每年12月10日纪念的《世界人权宣言》所规定的各项人权。
 
每一个公民应享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和机会。每一个人应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以及发表意见、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这些权利本应适用于每一个人。任何人都不应因其为妇女,属于少数群体,或信奉某种宗教;或因其为同性恋,身有残疾,持有某种政治信念,因其为移民或属于某个种族或族裔而被剥夺任何一项权利。每一个人在我们的社会中都应该有受不容忽视的发言权。
 
不幸的是,很多人没有这些权利。
 
相反,他们被忽视。更有甚者,他们与试图帮助他们争取权利的人权维护者共同受到迫害。有些手段虽没有那么明目张胆,但潜伏的危害更加严重:某些个人或群体根本得不到任何机会表达意见,没有机会凭借自己的才智,发挥所长、摆脱贫困、晋身要职。
 
千百万人根本不敢有任何奢望,他们只能想挨过今天,活到明天。
 
这也许是因为他们没有上过学,没有医疗保健,没有足够食物,没有任何基本权利和服务,使他们失去开创美好未来的机会。
 
也许是因为他们受到歧视性法律或做法的特别排斥,无法抓住机会。
 
也许理由很简单,他们的领导者一心想要保住自己的权力,根本不顾被统治者的死活,他们所给予的仅有的一点,不过是为了平息民怨。
 
但在过去两年,许多国家的人民提高了要求,明确表示“他们所给予的那仅有的一点”已经远远不够。在许多国家,不仅在中东和北非,而且也在世界其他地区,他们敢于与政府对峙。
 
在一些国家,践踏权利的极端事例层出不穷。数以千计的男女老幼被酷刑折磨至死,被强奸、轰炸、炮击、枪杀,被迫离开家园,被本国政府或武装团伙断绝粮食、水电和医疗卫生。这一切显然只是为了把握大权。这些政府和非国家行为者的所作所为,完全与我们在人权日所庆祝的一切背道而驰。
 
许多人为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历尽艰辛,在其他国家的许多人也以特有的方式表明:我们有发言权,我们享有权利,我们希望参与治理我们的社会和经济。今天,我向所有这些人致敬。
 
因为这理当如此。
 
谢谢!
 
*2012年人权日的指定主题是“融入和参与公共生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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