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权利委员会一直在密切跟进第三届世界减灾会议的筹备过程,大会将于2015年3月14日-18日在日本仙台举行。
委员会将这个过程视为推进和保护残疾人所有人权与基本权利的挑战和机遇,残疾人往往最容易遭到所有形式的歧视和排斥,也是所有边缘化群体中“第一个被遗忘,最后一个被想起”的一群人。
通过审议缔约国报告,委员会自从成立以来就把《残疾人权利公约》第11条放在优先位置,该文书要求,在自然灾害、武装冲突和其他人道主义危机造成风险的情况下,缔约国应确保残疾人的安全并加以保护。
过去几年,委员会与多个相关方开展了合作,确保救灾措施能够影响到残疾人,并就具体危机发表了声明。
委员会对各方的所有倡议和切实努力表示欢迎,尤其是联合国减少灾害风险办公室的倡议和努力,从而确保残疾问题的视角不会在该进程的议程中遭到忽视,包括实质性地修订相关行动框架(《兵库行动框架:HFA2》)的过程,并需考虑到,残疾人不仅是援助的接受者,他们也能为减灾措施取得更大成功做出积极贡献。
在关于无障碍问题的第2号一般性意见中,委员会重申其非常重视这个问题,这也表现在一般性意见的第36段中:“确保对公众开放的物质环境、交通、信息和通信以及服务实现充分的无障碍,确实是有效享有《公约》所述许多权利的关键前提条件。在风险、自然灾害和武装冲突的情况下,应急服务也必须能够为残疾人所无障碍获得,否则他们的生命就不能获得拯救,他们的福祉得不到保护。在灾难后重建努力中必须将无障碍作为优先事项。因此,减少灾害风险的措施必须实现无障碍并纳入残疾人。”
委员会特别担忧地提到,即便在提议、起草、协商、通过、批准和监督《公约》落实情况方面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但残疾人依然在参与发展进程主流化的过程中面对着巨大困难和不必要的限制。
目前的千年发展目标将在2015年到期。千年发展目标的发展成果较为模糊,尽管整体降低了贫困的数字,但其尚未实现最贫穷人口生活条件的可持续改善,包括残疾人。2010年千年发展目标峰会和2012年可持续发展问题里约+20会议的建议都开启了一项全面的进程,旨在拟定一套可持续发展目标和2015年后全球发展议程。人们已普遍达成共识,这两项进程应该紧密相连,并最终汇聚为一份全球发展议程。两项进程均能从联合国与主要群体的磋商中获益。主要群体的概念源于1992年首届里约会议,旨在将民间社会的贡献纳入可持续发展进程。然而,残疾人从一开始就被排除在外。
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此进行大力改善,从而让这项进程和实质性的降低灾害风险措施真正被所有人获取,并将全民纳入其中,特别是残疾人。这可以作为成功的人权与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指标。
委员会呼吁所有缔约国、联合国及其系统内的所有机构和国际社会:
1.确保残疾人可以无障碍地参加第三届世界减灾会议的所有程序和一切关于2015年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会议,从而符合《残疾人权利公约》和其他国际公认的无障碍标准与准则。
2.确保残疾人、代表残疾人的组织和相关方能充分有效地参与所有筹备进程和所有磋商的各个方面,包括在会议期间。
3.确保将残疾问题融入本届世界大会的最终成果,并能带来真正纳入残疾人的降低灾害风险措施,以此作为纳入残疾人并基于人权的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最佳做法范例。
4.借助联合国大会的决议,重新考虑制定更具有开放性和参与性的架构,便于联合国与民间社会组织开展磋商。要实现这个目标,可以通过另设一个残疾人主要群体,或者重新考察主要群体的整体架构,使其更加无障碍、透明而开放,便于所有人充分参与。
日内瓦,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