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016年10月25日
主席先生,
尊敬的各位代表,
女士们,先生们,
十分荣幸今天在此与诸位共聚一堂,在《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可持续发展目标即“SDG”的背景下讨论我关于健康权的报告。
《2030年议程》是联合国产生的最重要和最具雄心的战略。我们从经验中学到,不公平、不平等和歧视是全球发展、和平和享有人权的主要威胁和障碍。
从文书层面而言,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国际人权法彼此支持,相得益彰。《2030年议程》包含承诺“以符合各国对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落实”。慎重关注人权义务和职责能帮助刺激全球和国家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努力。
我今天向各位呈交的报告重点就在于健康权对有效落实《2030年议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可发挥的贡献。我虽然在报告中提出了众多挑战和机会,但还想在发言中提出一些关键问题。
主席先生,
《千年宣言》和千年发展目标关注于改善低收入国家在健康、教育、贫困和性别平等方面的人类发展成果。该议程15年来受到了国际社会史无前例的关注、财政支持和政治承诺。
《2030年议程》承袭了这一战略空间,可成为在千年第二和第三个十年中影响国际和国内发展议程强有力的政治手段。可持续发展目标范围广、普遍适用,其设计十分综合、相互联系、跨越多个领域。重要的是,《2030年议程》作出了“(确保)不落下任何人”的广泛承诺。
我在报告中强调,健康是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核心,因为这不仅是实现减少贫困和可持续发展的结果,亦是其实现的途径。健康的进展不仅依靠目标三的进展,也是其结果,对于其他目标而言更是如此。
虽然可持续发展目标与健康权存在众多协同作用,但我在报告中也提到了存在大量挑战。众多与健康相关的子目标在方式上注重减少,未反映健康权的关键因素,包括对平等、参与和问责的强有力承诺。
许多健康相关的子目标和指标狭隘地关注生物医疗方面的问题,然而确保健康改善和初级护理的要求基础在于人权和现代的公共健康原则。在我看来,对健康指标的肤浅解读将危及对健康权义务的履行,尤其是对于具有即时效果的核心义务而言,包括不歧视受地获取健康产品、服务和设施;获取食物、住房和卫生设备、安全的饮用水和基本药物;全民健康保障;及有利的国家法律和政策环境。
同时,《2030年议程》面临的困境还有对问责制的要求之薄弱、对于如何在国家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指导之不明确以及未能承诺或指导全球金融制度转型,以支持这样一个泛围广、有雄心的全球战略。私营部门所发挥的作用也产生了各种各样的人权挑战。
尊敬的各位代表,
我在报告中详细说明了一些问题,我认为这些问题对于确保成功落实《2030年议程》和充分实现健康权极为关键。这些问题为:不平等和平等;问责;全民健康保障和暴力。
不落下任何人以及确保问责的承诺是人权的基本原则。全民健康保障对于公平落实健康权至关重要,而暴力是一项关键却被关注过少的潜在的健康决定因素,也是获取健康护理渠道、改善健康和达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系统性屏障。
我还想指出,通过《2030年议程》解决严重未达到的对基于权利的精神保健护理服务的需求这一问题以及承诺改善全民健康保障和高质量健康护理十分重要。精神保健护理的传统处理办法是,使用精神类药物治疗的医疗状况管理和不经本人同意的入院治疗。我们应抛弃这一观念,将希望寄予基于社区的社会医学和社会精神病学,采取基于人权的现代公共健康手段。
与千年议程相比,上述问题都代表了新的关注点,并要求富国和穷国的充分承诺和行动合作。《2030年议程》子目标和指标未充分涉及这些问题,导致各国落实的方式不确定。在我看来,人权和健康权能为填补这些差距提供合法的指导性框架。
我在报告中强调,这是充分实现所有人权包括健康权的关键前提,从事健康相关问题的民间社会行动者应可以在安全和有利的环境中进行工作,包括充分行使公共自由。
我尤为关切在一些国家中从事健康相关权利的民间社会和人权维护者空间有限。对于那些从事妇女权利、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工作或维护其权利免受基于性取向或性别认同的歧视和暴力这些的人更是如此。在世界上许多地方,那些要求强大的私营部门行为者如当地和土著社区的利益集团赔偿土地和获得健康相关权利的人也面临着严重的风险。
《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反映了史无前例的政治承诺,为实现健康权和其他人权提供了机会。
然而,为了将这一政治承诺转化为现实,这些保证必须坚定地基于国际人权法和改善和保护人权包括健康权这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主席先生,
尊敬的各位代表,
在我报告中的其他建议之中,我敦促各国确保充分遵守普遍人权法和原则并在制定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发展战略时避免对健康权和相关人权采取选择性的手段。
国家和当地法律和政策框架应与健康权相匹配,国家法律、政策和方案应包括支持有利法律和政策环境的针对性行动,并关注法治、健康管理、执法和获得司法救助。
各国应通过健康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分列确认不同并将最弱势群体问题列入优先事项,采取保质保量的方式,监督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进展并支持审查和问责。
我想强调,展现现实和边缘化人群的需求对于有效解决其处境至关重要。为此,各国应该确保高质量和及时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数据的收集分列符合《2030年议程》确认的“分层”原则,并在不同国家健康背景下进一步符合实际情况。
我坚定地相信,应增强权利持有人尤其是那些最弱势群体在制定、落实和监督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实现健康权相关法律、政策和做法中的权能。为此,所有限制民间社会尤其是人权维护者空间的措施都应该废除,以确保他们在安全、有利的环境中工作。
保健系统应该确保高效、透明和负责,关注初级卫生保健和健康宣传,并应该随时准备好解决所有旨在达到全民健康保障的决策中存在的保健系统内外不平衡和权力不对等问题。
解决财政排斥问题的重点不应忽视同样重要的基于其他原因的歧视问题,如人种、肤色、性别、宗教、财产、出身、身体或心理残疾、健康状况(包括艾滋病毒/艾滋病)、性取向和性别认同、年龄和公民、政治、社会或其他地位。
我倡议各国确保获取基本药品和其他救生措施的重点不忽视同样重要的非生物医学措施,包括社会心理措施,它们能促进精神和身体健康和幸福、减少暴力并促进实现健康权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确保对健康人类关系、情感和社会健康和社会资本的实际投资符合各国的利益,从解决婴幼儿与家长在儿童早期互动的措施开始持续到整个生命周期。
我还建议关于可持续发展的高级别政治论坛按需多次召开会议,获得良好的财政资源和相关专业知识支持,同时各国在国家层面采取监督和参与性审查后进行定期报告。该政治论坛应考虑已建立的标准和国际人权机制如普遍定期审议、条约机构和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进行的审议。
主席先生,
《2030年议程》创造了一个良好势头,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可持续地投资现代公共健康政策和打破贫困、不平等、社会排斥、歧视和暴力这一恶性循环铺平了道路。
各国和其他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行为者切不可受到针对“容易实现的目标”这一诱惑而付出损失最边缘化和最弱势群体的代价。之后的二十年对于促进我们将世界转变为更和平、更公正和更包容、特别关注最需要的人的全球社区这一努力至关重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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