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2020年6月25日)——联合国人权专家们*今天表示,美国政府前所未有地决定针对和制裁国际刑事法院个别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对该机构司法独立性的直接攻击,还可能会破坏受害者诉诸司法的机会。
联合国法官和律师独立性特别报告员迭戈·加西亚-萨扬(Diego García-Sayán)表示:“美国采取此类政策的唯一目的,是向一个为灭绝种族罪行、战争罪行、危害人类罪行和侵略罪行受害者伸张正义的机构施加压力。”他指出:“此举是在独立、客观调查和公正司法程序的背景下,进一步向国际刑事法院及其官员施压。”
国际刑事法院上诉分庭于2020年3月5日,决定授权调查包括美国部队在内的冲突各方,涉嫌在阿富汗犯有的战争罪行。随后,美国政府于本月宣布,将对国际刑事法院采取经济和法律行动。
2020年6月11日,作为对上诉分庭裁决的回应,美国总统颁布了第13928号行政命令,将对参与调查美军在阿富汗战争中行为的国际刑事法院特定人士,实施财产冻结。美国政府宣布,该行政命令将吊销或拒绝向参与调查驻阿富汗或其他地区美军的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发放签证,并将制裁“未经美国同意,直接参与国际刑事法院调查、逮捕、拘留或起诉任何美国人员”的任何人士。美国司法部长威廉·巴尔(William Barr)表示,这些举措旨在“追究国际刑事法院越权和侵犯美国主权的行为”。
2019年12月,美国政府曾警告称,国际刑事法院“非法”调查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的举动,将为此承担“确切后果”。
专家们表示:“对国际法官和国际公务员实施单方面制裁,不仅明显侵犯了他们的特权和豁免权,也侵犯了被制裁个人的一系列广泛权利。”专家们表示:“尤其是,执行13928号行政命令,会违反禁止对那些并未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进行惩罚的规定,并会侵犯获得公平审判、行动自由、保障隐私和享有家庭生活的权利。”
专家们表示:“这些威胁构成了对国际刑事法院独立性的不当干预,还可能对人权维护者、民间社会组织和受害者代表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他们可能会因此不愿意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从而阻碍暴行罪受害者诉诸司法。”
专家们表示,他们一直与美国政府就此问题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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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专家:法官和律师独立性特别报告员迭戈·加西亚-萨扬先生(Diego García-Sayán);危险物质及废料的无害环境管理和处置对人权的影响问题特别报告员巴什库特·通贾克先生(Baskut Tuncak);单方面强制性措施对享有人权的不良影响问题特别报告员埃琳娜·窦涵女士(Alena Douhan);寻求真相、正义、赔偿和保证不再发生问题特别报告员费边·萨尔维奥利先生(Fabian Salvioli);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费尔南·德瓦雷纳先生(Fernand de Varennes);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阿涅丝·卡拉马尔女士(Agnes Callamard);人权与环境问题特别报告员戴维·博伊德先生(David. R. Boyd);移民人权特别报告员费利佩·冈萨雷斯·莫拉莱斯先生(Felipe Gonzalez Morales);马里人权状况独立专家阿利乌尼·蒂纳先生(Alioune Tine);适足住房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巴拉克里希南·拉贾格帕尔先生(Balakrishnan Rajagopal);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主席卢西亚诺·阿藏先生(Luciano Hazan)、副主席白泰雄先生(Tae-Ung Baik)、伯纳德·杜海姆先生(Bernard Duhaime)、何瑞·艾丝莱迷女士(Houria Es-Slami)与亨里卡斯·米茨凯维奇乌斯先生(Henrikas Mickevičius);发展权特别报告员萨阿德·阿勒法拉吉先生(Saad Alfarargi);当代形式奴役包括其原因和后果问题特别报告员小保方智也(Tomoya Obokata);身心健康权特别报告员代纽斯·普拉斯先生(Dainius Pūras);促进民主和公平的国际秩序独立专家利文斯通·塞瓦尼亚纳先生(Livingstone Sewanyana);1967年以来被占领的巴勒斯坦领土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迈克尔·林克先生(Michael Lynk);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主席兼报告员丽·图米女士(Leigh Toomey)、副主席埃利娜·施泰纳特女士(Elina Steinerte)、何塞·安东尼奥·格瓦拉·贝穆德斯先生(José Antonio Guevara Bermúdez)、塞东德基·罗兰·阿乔维先生(Sètondji Roland Adjovi)与洪晟弼先生(Seong-Phil Hong);老年人享有所有人权问题独立专家克劳迪娅·马勒女士(Claudia Mahler);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托马斯·奥赫亚·金塔纳先生(Tomás Ojea Quintana);白化病患者享有人权问题独立专家伊科博乌萨·埃勒女士(Ikponwosa Ero);人权维护者处境特别报告员玛丽·劳勒女士(Mary Lawlor);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工作组:主席吉苏·穆伊盖先生(Githu Muigai)、副主席阿尼塔·拉玛斯特里女士(Anita Ramasastry)、丹特·佩谢先生(Dante Pesce)、苏里亚·德瓦先生(Surya Deva)与埃尔什别塔·卡尔斯卡女士(Elżbieta Karska);
特别报告员是被称为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独立实况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旨在应对世界各地的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特别程序的专家们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既不是联合国工作人员,也不因其工作收取酬劳。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国家页面——美利坚合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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