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5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与苏丹政府签署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东道国协定》,为联合国人权办在苏丹建立一个全面授权的办事处铺平了道路,包括在达尔富尔、青尼罗州、南科尔多凡州和苏丹东部设立地区办事处。人权高专办得到了苏丹政府的全力支持,从2019年12月起向喀土穆迅速派遣开办小组。在2020年7月16日人权理事会第44届会议期间,副高级专员宣布人权高专办驻苏丹国家办事处开始运作。人权理事会于10月6日通过的第45/25 号决议决定,结束独立专家的任务,并请人权高专办在理事会第48届会议议程项目10之下提交一份书面报告。人权高专办驻苏丹国家办事处在六个关键领域开展工作,这些领域符合政府的优先事项和2019 年《宪法文件》提出的愿景,该文件规定了苏丹过渡期的基本框架。以下是六个关键工作领域。 了解更多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