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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A/HRC/39/35:各国、国家人权机构及其他利益攸关方对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四阶段的目标部门、重点领域或人权专题的意见-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报告

已发布

2018年6月29日

联合国文号

A/HRC/39/35

关注

人权教育

概要

在本报告中,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概述了各国、国家人权机构、民间社会组织及其他利益攸关方对《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四阶段的目标部门、重点领域和人权专题所发表的意见。在这方面,报告提到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2013年2月1日发起磋商以来至2018年3月16日收到的材料。报告还收入在人权理事会第三十七届会议期间举行的一项关于世界教育方案第四阶段的会外活动的资料。

所收到的反馈体现了答复者各种各样的方针与优先事项,它们往往是以国家和区域的背景情况为依据的。报告结尾介绍了一些全球模式和一般性结论。

大多数答复者表示青年是世界方案第四阶段的优先部门。答复者还表示,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和个人以及公众可以作为目标部门。妇女、女孩和儿童被特别称为优先考虑的人口。答复者还强调了继续在前三个阶段所涵盖的部门实施人权教育方案的重要性。

 

关于可能的专题领域,大多数答复者表示应注重平等、不歧视、包容和尊重多样性,其目标是建设包容的和平社会,并使第四阶段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保持一致,特别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具体目标4.7。还特别强调了文

发布方: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

人权理事会 - 第三十九届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