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媒体中心 新闻简报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我们对香港特区依据《国家安全法》判刑感到震惊 2022年10月11日 分享 发言人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发言人拉维娜·沙姆达萨尼(Ravina Shamdasani) 地点 Geneva 周六,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依据《国家安全法》再对五人作出判刑,其中四人是未成年人,我们对此感到震惊。 联合国人权办和若干联合国人权机制一再对《国家安全法》对香港特区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负面影响表示关切。我们提醒香港特区当局依照国际人权法,特别是《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所须承担的义务。《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儿童的逮捕、拘留或监禁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仅应作为最后手段,期限应为最短的适当时间”。 负责监督公约实施的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今年7月呼吁当局政府“采取具体措施废除现行的《国家安全法》,同时对适用该法保持克制”。我们感到遗憾的是,尽管人权事务委员会提出了明确的建议,但《国家安全法》的适用,包括针对儿童的适用仍在继续。 我们敦促当局使香港特区的立法和实践完全符合其国际人权义务。 更多信息和媒体问询,请联系: 日内瓦: 拉维娜·沙姆达萨尼(Ravina Shamdasani)+ 41 22 917 9169 / ravina.shamdasani@un.org 玛塔·乌尔塔多(Marta Hurtado)+ 41 22 917 9466 / marta.hurtadogomez@un.org 内罗毕: 赛义夫·马甘戈(Seif Magango)+254 788 343 897/seif.magango@un.org 标记并分享 推特@UNHumanRights 脸书unitednationshumanrights Instagram @unitednationshumanrights 标签 中国香港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 العربيةEnglishEspaño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