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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联合国专家对欧洲委员会就荷兰境内无家可归问题传达出复杂的消息发出警告

复杂的消息

2015年4月16日

日内瓦(2015年4月16日)——三名人权专家*表示,欧洲委员会部长委员会让政治凌驾于对人权的尊重之上,它发布了两项令人费解的决议,涉及荷兰境内处于非正规移徙状态的无家可归者的困境。

“委员会似乎传达了复杂的、而且归根结底是彼此矛盾的信息,以回应欧洲社会权利委员会的法律调查结果。”联合国赤贫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菲利普·奥尔斯顿(Philip Alston)说道。

“部长们一方面从实质上驳斥了荷兰政府的说法,该国政府呼吁各方认定这项调查是不正确的。这意味着相关决定继续生效,并维持荷兰政府立即采取紧急行动的义务。这对一些人是大好消息——若非如此,他们未来则可能会在没有住房的情况下熬过漫长的严冬——对欧洲的人权准则也是有利消息。”奥尔斯顿说。

“另一方面,部长们故意淡化语言,似乎又认可荷兰政府的某些说辞,即有一类尤其脆弱的庞大群体被排除在其人权义务之外。他们未能使用与早先类似决议中一致的语言,还包含了一项弱化的义务,即政府需报告其为补救相关状况而必须采取的措施。”

这些专家认为,尤其令人不安的是,部长们未能提及此前明确规定会员国有义务预防非正规移徙者无家可归的决议。“各国可能错误地解读当前的决议,认为其允许它们忽视辖区内非正规移徙者的宪章权利。”专家们指出。

去年,负责监督《欧洲社会宪章》的机构——欧洲社会权利委员会在两起单独的案件中裁定,荷兰侵犯了无家可归的非正规成年移民获得紧急援助的权利。在欧洲社会权利委员会的这些决定之后,又有部长委员会提出决议,这个政治机构不能改变专家组织的法律评估。

“欧洲社会权利委员会的法律评估是,根据《欧洲社会宪章》,荷兰有义务为无家可归的非正规移徙者提供紧急援助,这并不受当前决议的影响。此外,荷兰不仅在欧洲,也在国际上有义务确保这一群体的权利。”联合国移民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弗朗索瓦·克雷波(François Crépeau)表示。

2014年12月,当荷兰政府拒绝落实欧洲社会权利委员会的两项决定时,三名专家联系了荷兰政府。2015年1月,荷兰政府宣布,将资助为无家可归的非正规移徙者提供紧急援助的市镇——这改变了它的长期立场,得到了专家的欢迎。

“我期待荷兰政府现在会充分执行欧洲社会权利委员会的决定,确保国内状况完全符合《欧洲社会宪章》和国际人权法的要求。”联合国适足住房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莉兰妮·法哈(Leilani Farha)说道。

部长委员会的决议要求荷兰就此问题报告进一步的发展。联合国专家们将继续密切监测荷兰的发展。

(*)专家名单:赤贫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菲利普·奥尔斯顿;适足生活水准权所含适足住房及在此方面不受歧视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莉兰妮·法哈;移民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弗朗索瓦·克雷波。

菲利普·奥尔斯顿(澳大利亚)在接受人权理事会任命后,从2014年6月起担任赤贫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他目前是纽约大学法学院约翰·诺顿·波莫洛伊(John Norton Pomeroy)法学教授。奥尔斯顿先生曾任联合国法外处决、即审即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千年发展目标问题特别顾问,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主席等多项职务。作为特别报告员,他以个人身份独立行使职责。欲了解更多,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CH/Issues/Poverty/Pages/SRExtremePovertyIndex.

弗朗索瓦·克雷波(加拿大)在2011年被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为移民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作为特别报告员,他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克雷波先生是蒙特利尔麦吉尔大学法学院的正教授,并担任国际公法汉斯与塔玛·奥本海默主席。了解更多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zh/special-procedures/sr-migrants

莉兰妮·法哈(加拿大)现任联合国适足生活水准权所含适足住房及在此方面不受歧视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她在2014年6月上任。法哈女士是位于加拿大渥太华的非政府组织——加拿大无贫困组织(Canada Without Poverty)的执行主任。法哈女士受过律师培训,过去20年中,她在国内外致力于最边缘化群体适足住房权的落实和贫困人口的境况问题。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zh/special-procedures/sr-housing

联合国人权,国别页面——荷兰: http://www.ohchr.org/zh/countries/netherlands

欲了解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只木纯子(Junko Tadaki,+ 41 22 917 9298)或致函 srextremepoverty@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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