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媒体中心 新闻稿 条约机构 联合国酷刑预防机构将对荷兰开展首次访问 2015年7月23日 分享 日内瓦(2015年7月23日)——联合国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将于7月28日至31日对荷兰开展首次访问,针对预防剥夺自由场所中的酷刑和虐待问题提供建议和技术援助。 小组委员会代表团将与负责监督拘留场所的所谓荷兰国家防范机制(NPM)这一独立机构会面,还将与政府官员、议会成员、监察员和荷兰人权研究所举行会谈。他们还计划与国际和非政府组织的代表会谈。 “我们的访问将聚焦于指导并协助荷兰当局和国家防范机制,具体针对的是他们为遵守荷兰2010年批准的《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所载义务而需采取的措施。”即将担任三人代表团领队的玛丽·阿莫斯(Mari Amos)说。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的讨论将聚焦于荷兰国家防范机制的作用、成就和当前挑战。代表团将和国家防范机制代表开展能力建设活动,与其一道访问人们被剥夺自由的场所。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将向荷兰政府和荷兰国家防范机制单独提交保密报告,载入从访问中得出的意见和建议。对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而言,预防酷刑和虐待的关键在于和当事国建立建设性的关系,它的指导原则是合作与保密。 小组委员会代表团将由以下人士组成:玛丽·阿莫斯、玛利亚·玛格丽达·E·普雷斯伯格(Maria Margarida E. Pressburger)、安妮塔·斯坦切夫斯卡(Aneta Stanchevska)。 完 媒体请求请联系: 海牙:阿曼·阿维蒂斯严(Armen Avetisyan),+ 41 79 4444332 / aavetisyan@ohchr.org日内瓦:莉兹·斯罗塞尔(Liz Throssell),+41 (0) 22 917 9466/ +41 79 7520488 / ethrossell@ohchr.org 背景: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的任务包括走访《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的所有缔约国。《任择议定书》目前已有79国批准。缔约国有义务在批准文书后的一年内成立一个被称为国家防范机制的监督机构。根据任务授权,小组委员会对国家防范机制开展咨询访问。在这类访问期间,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希望通过向国家防范机制和缔约国提供技术咨询和协助,以及通过实用的能力建设活动,从而支持和加强国家防范机制的任务和有效运作。 关于小组委员会的更多内容:http://www.ohchr.org/zh/treaty-bodies/spt 标签 荷兰王国 酷刑和不人道待遇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 العربيةEnglish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