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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人权理事会

人权理事会主席任命三名南苏丹监察团成员

任命三名南苏丹委员会成员

2016年6月14日

日内瓦(2016年6月14日)——人权理事会主席崔庆林大使(大韩民国)今天宣布任命贾丝明•苏卡女士(Yasmin Sooka,南非)、肯尼斯•R•斯科特先生(Kenneth R. Scott,美国)以及戈弗雷•M•慕斯拉先生(Godfrey M. Musila,肯尼亚)为南苏丹人权委员会成员。苏卡女士将担任三人委员会的主席。

理事会于2016年3月23日的第三十一届会议上决定成立一个任期一年的南苏丹人权委员会,旨在监督并报告南苏丹的人权状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拥有47个成员的人权理事会在一致通过其有关南苏丹人权状况的第31/20号决议后,授权成立了一个三人委员会,评估南苏丹自2013年12月以来的人权状况,旨在为支持过渡时期司法、问责、和解与治愈查明事实。

委员会成员将各司其职,为南苏丹政府就过渡时期司法、问责与和解问题提供指导,并与国际和区域机制接洽,共同促进对人权侵犯和践踏行为的问责。

委员会计划于2017年3月人权理事会第三十四届常会上呈递一份综合书面报告。

南苏丹人权委员会成员个人简介

贾丝明•苏卡女士(南非)是一位知名人权律师。她目前担任南非人权基金会的执行主任。苏卡女士曾于1996年至2001年供职于南非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于2001年至2003年担任委员会主席,负责最终报告事宜。她曾受联合国任命,于2002年至2004年为塞拉利昂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服务。自2000年以来,她也是第1325号决议审议咨询机构的成员。2010年7月,苏卡女士被任命为三人专家组的一员,为秘书长就斯里兰卡战争最后阶段所犯战争罪的追责提供建议。

肯尼斯•斯科特先生(美国)是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的南苏丹问题研究员。他曾于2014年3月4日被任命为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的法官顾问。斯科特先生曾于1998年至2011年为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ICTY)担任高级检察官。在此之前,斯科特先生曾于1985年至1997年担任美国联邦助理检察长以及检察官办事处复合诉讼科主任,主要负责复杂的白领犯罪和金融犯罪。他也曾于美国大学开设国际法、宪法以及美国司法系统相关课程。

戈弗雷•M•慕斯拉先生(肯尼亚)目前正于乌干达司法部建立的无国界律师组织(Avocats sans Frontieres)担任法律顾问。2015年至2016年,他曾是德国国际纽伦堡原则学院的国际刑法研究项目负责人。他也曾于2014年担任非洲联盟南苏丹调查委员会(AUCISS)的首席研究员。他于2010年担任肯尼亚真相、司法与和解委员会(TJRC)负责人期间,他就该话题构想并编写了几个章节的内容。慕斯拉先生同样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国际法、国际刑法和人权法讲师,曾在肯尼亚、南非等非洲国家的大学任教。

更多有关人权理事会的信息请访问:http://www.ohchr.org/hrc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新闻干事罗兰多·戈麦斯(Rolando Gómez):(+41 (0) 22.917.97.11或+41 (0) 79.477.44.11或rgomez@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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