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2016年6月17日)——一个联合国专家组今天表示,各国政府似乎忘了它们本身就是经济行为者,它还敦促各国“在工商业和人权上做出表率,首先从离它们最近的企业——国有企业——开始”。
“各国政府目前对工商企业传达了不一致的信息。”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工作组现任主席、人权专家但丁·派斯(Dante Pesce)表示。工作组当时正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呈报其最新报告*。
“一方面,它们要求私人工商企业尊重人权,并越来越多地在法律政策中列出这些期待。”派斯先生指出,“另一方面——除了值得称道的期待——它们没有表现出很强的欲望来利用可用的措施,确保它们拥有或掌控的那些企业尊重人权。”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管理国有企业的大量资产组合,已经跃升为全球经济的重要行为者,在国内外多个领域活跃,例如能源、公益设施、基础设施、交通、电讯和银行业。国有企业占《财富》世界500强公司的比例从2005年的9.8%上升到2014年的22.8%,利润达到3893亿美元,资产为28.4万亿美元。
国有企业在治理和人权领域的表现喜忧参半,有一些腐败和缺少透明度的报告,以及工人和社区在国有企业整个运营过程中受到伤害的报告。“然而这些人权影响——以及各国保护人们免受影响的责任——依然被普遍忽视。”派斯先生解释道。
在报告中,工作组说明了各国应该如何作为公司拥有者发挥作用,并提出了它们确保国有企业充分尊重人权而应该采取的措施。
“现在是各国表现坚实的领导力的时候,是它们要求自己所有或控制的企业成为人权模范的时候。”专家们强调,“这是各国国际义务的一部分,只会加强各国对私营企业期待的合法性。”
工作组还将在年度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论坛上带头开展讨论,论坛将于2016年11月14日至16日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万国宫举行(http://www.ohchr.org/zh/events/forums/2016/5th-un-forum-business-and-human-rights)。
(*)查看工作组的报告:http://ap.ohchr.org/documents/dpage_e.aspx?si=A/HRC/32/45
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工作组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2011年6月设立。现任成员是:迈克·阿德先生(Michael Addo),苏尔亚·德瓦先生(Surya Deva),但丁·派斯先生(现任主席),帕维尔·舒扬济加先生(Pavel Sulyandziga,现任副主席)。第五名工作组成员的任命将由人权理事会在2016年6月决定。更多内容请访问:http://www.ohchr.org/zh/special-procedures/wg-business
工作组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独立人权监测机制的总称。工作组向人权理事会和联合国大会提交报告。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是人权理事会任命的独立人权专家,负责应对世界各地的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专家们不是联合国职员,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他们以个人身份任职,不收取工作报酬。
参阅《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http://www.ohchr.org/zh/node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工作组秘书处:+41 22 917 9323 / wg-business@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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