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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专家表示,国际海洋法法庭对海洋环境和气候变化的判决凸显了各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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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日内瓦(2024年5月23日)——联合国专家今天表示,国际海洋法法庭首个与气候相关的判决为各国在气候变化方面的义务提供了及时的指导,并明确提及了人权问题。在生物多样性国际日之后,位于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发表咨询意见,随后专家们发表了以下声明:

在向法庭提交的书面意见中,我们分析了国际人权义务如何适用于保护海洋环境免受气候变化的影响,包括防止对弱势群体造成极大影响,特别是小岛屿发展中国家。

5月21日,法庭首次承认温室气体排放属于海洋污染。法庭还强调,各国应承担海洋法规定的义务,这些义务是对2015年《巴黎协定》中所载义务的补充。

法庭进一步明确,各国有义务保护海洋环境免受气候变化和海洋酸化的影响,具体包括设计减缓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有毒物质向海洋环境排放,并开展严格的尽职调查以确保非国家行为者遵守减缓措施。

在国际合作方面,法庭强调各国有义务防止气候变化相关污染影响其他国家和本国管辖范围以外的环境。各国的义务还包括共同努力应对气候变化并援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脆弱的发展中国家。

法庭的意见与落实享有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的人权息息相关。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各国对可能造成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海洋污染的任何活动进行环境和社会经济评估的义务,法庭强调了预防性和生态系统的方法。

我们欢迎这一咨询意见对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指导。例如,法庭澄清了各国在以下方面的义务:适应和恢复生态系统,保护稀有或脆弱的生态系统免受海洋变暖、海平面上升和海洋酸化的影响,以及建立海洋保护区。这些义务对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以及健康的生态系统至关重要,有助于各国有效和公平地应对损害有效享有人权的地球三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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