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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理事会

主席在新任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就职会议上的声明

2014年9月4日

2014年9月4日

各位阁下,
女士们,先生们,

我很高兴和荣幸地作为人权理事会主席参与此次新任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就职会议。

我想借此机会祝贺大家被任命为任务负责人,并对你们在实地开展的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工作表示感谢。

正如大家所知,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的确,作为独立人权专家,你们的任务是从专题或国别角度提出有关人权问题的报告、意见和建议。你们的实质性报告应成为人权理事会的可靠信息来源,并为改善实地人权状况和讨论奠定坚实的基础。

因此,我想在此提醒大家遵守理事会第5/2号决议中规定的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准则的必要性,尤其是其中有关处理紧急呼吁、国别访问、发表私人意见、任务公共性质和与政府进行沟通的第10条、11条、12条和14条规定。

一些成员国已就这些问题提出了投诉,我想建议大家遵守现有规则,以确保你们任务的成功。

各位阁下,
女士们,先生们,

今年对于人权机构而言具有独特的意义,因为理事会正在续任和任命大量的任务负责人——多达现有52项任务中的33项。除此之外,人权理事会第26届会议期间还设立了残疾人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新任务。

理事会十分重视你们通过发表新闻稿、实地访问、紧急通信和参与特别会议等方式开展的工作,正如最近两次特别会议中的情况。我希望延续理事会邀请特别程序参与未来的特别会议这项一贯做法。

最后,我想重申我们谴责和反对任何恐吓或报复与联合国、其在人权领域代表和机制开展合作的个人的承诺。作为人权理事会主席,我想继续敦促各国预防这种行为并提供足够的保护。

最后,我想再次祝贺大家,希望大家工作顺利,我期待与你们展开密切的合作。

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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