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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理事会

人权理事会主席约阿希姆·卢埃克阁下向伊斯坦布尔进程第五届会议致开场发言,吉达

2015年6月3日

2015年6月3日

各位阁下,同事们,女士们,先生们,

我非常荣幸能够参加本次伊斯坦布尔进程的第五届会议。实际上,这一进程的愿望——以及在吉达举行的本场会议——与我作为人权理事会主席的一大关切事项完全吻合——这也正是我对来到这里感到尤其高兴的原因。

我来解释一下:在我当选主席前,我与日内瓦的同事和其他人权专家进行了多次谈话(我看到其中一些人今天也在场)。在这些对话中,我基本上问了同一个问题:作为联合国系统内推进人权的主要政治论坛,为了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人权理事会必须要解决的主要挑战有哪些?

这些对话让我得以罗列全年中需要关注的三大系列问题:

  • 日内瓦/纽约的关系
  • 人权理事会的效率
  • 理事会的有效性及其在实地的影响。

我不想对前两点进行阐述——我们在日内瓦已经对这两点进行了出色的、内容详实的讨论。针对日内瓦和纽约以及效率问题,许多想法已被提上讨论桌,我乐观地感到,我们可以取得一些实质性进展。但是毫无疑问,人权理事会工作的试金石是其有效性,以及它在第二十号会议室之外、在实地的影响。

这也正是伊斯坦布尔进程的内容:更好地落实理事会的一项里程碑式决议。这一进程是一个良好的典范,各国不仅要协商并讨论某项决议——我们都知道,这往往已足够困难——还要亲手把握决议的落实。如果每个国家都专注于落实决议,我们也能更加轻松地克服对这一重要主题的政治化。

以宗教之名犯下宗教不容忍和暴力属于我们这个时代最突出的人权挑战。例子数不胜数:今年一月对法国杂志《查理周刊》和犹太人超市发生杀人袭击,随后又在穆斯林的礼拜场所出现了多起暴力事件。就在该事件的前几天,两名埃及警察在开罗附近一场针对某科普特教堂的袭击中身亡。2014年,200多名基督教女学生被恐怖组织博科圣地(Boko Haram)绑架。罗兴亚穆斯林人逃离了缅甸的迫害,这导致了东南亚最近的移民危机。此外,所谓“伊斯兰国”恐怖罪行的受害者人数几乎难以计算——各位知道,这些受害者主要是穆斯林。

这个令人伤感的清单可以很容易地继续下去。但我想有一点已经变得很明确:歧视、不容忍和暴力行为影响到世界上所有地区的几乎所有宗教团体——也影响到那些改变宗教或选择不参与任何宗教的人。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规定的宗教自由保护有神论、非神论和无神论信仰以及不表明任何信仰或宗教的权利。宗教容忍意味着对各地所有宗教和信仰的容忍。我们务必要了解到,只有我们所有人齐心协力,才能实现“容忍”真正的普遍意义。

第16/18号决议被一些人视为“理事会通过的最重要案文之一”1。它的起草是为了克服关于“宗教或信仰自由”和“对宗教诽谤”的各项决议之间陈旧的对立观念。

在打击宗教不容忍的同时保障宗教或信仰自由并不矛盾;两者都属于同一类基本权利的各个方面。因此,理事会对两项决议保持一致同意是至关重要的——即第16/18号决议和“宗教或信仰自由”决议。或许,在美好的某一天,这些重要的主题甚至会在一项案文中被共同提及。

通过详细而整合的行动计划,第16/18号决议为打击宗教不容忍提供了有益的框架。在落实问题上,过去四场伊斯坦布尔进程活动已经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前方仍有许多挑战。

这包括:

  • 有必要对第16/18号行动计划各部分的重要性加以平衡,
  • 确保对所有地区所有国家落实这一决议的问题开展平衡的讨论,
    分享成功的优良做法,
  • 采取措施,实现对伊斯坦布尔进程活动更广泛的参与。


有一条建议对我而言似乎方向是正确的:为进一步落实第16/18号决议设定路线图。这包括在伊斯坦布尔进程中召开一系列会议,这些会议能确保行动计划的各方各面都得到适当的讨论。

本次会议提出的三大专题都源自第16/18号决议。这些问题在当今世界中是复杂而重要的。因此,我们需要保持警觉,不要让政府间政治辩论出现在真空中,也就是不总结实地的情况,同样也不考虑人权准则和国际人权机制的工作能作出哪些贡献。

参考这些国际标准能帮助我们克服不必要的障碍,例如错误地断言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会此消彼长,因而不能同时得到充分保障。相反,这些国际人权准则告诉我们另一面才是正确的:言论自由和宗教或信仰自由相互增进、相互受益。我们必须把尊重人权放在所有应对宗教不容忍措施的核心。

第16/18号决议呼吁各国采取切实而有效的措施打击基于宗教或信仰的歧视。不过,尽管第16/18号决议主要面向各个国家,但在我看来很明显的一点是,打击宗教不容忍是整个社会的任务。一个强有力的民间社会有助于营造容忍和互相尊重的氛围。因此,将民间社会行为者纳入这一落实的进程是很重要的。(这也是我为何尤其高兴地看到,非政府组织代表也参加了今天的会议2。)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整个联合国系统——特别是人权高专办——能够、也应该为落实第16/18号决议做出贡献。人权高专办如何有助于推进政治讨论并促使人权准则落实的一个例子就是2011年和2012年一系列关于禁止煽动仇恨的专家研讨会。如各位所知,这带来了《拉巴特行动计划》的通过,它也已得到了利益攸关方的全面欢迎。

特别报告员的报告和普遍定期审议进程也提供了重要信息,或许也能作为第16/18号决议落实进展的指标。

这些机构和机制的工作成果——请允许我说一句显而易见的话——这些工作成果取决于所有国家的合作。因此,广泛参与这些机制在我看来是为伊斯坦布尔进程的成功和打击宗教不容忍做出贡献的相对简单的方式3

我希望我们所有人能在今后两天内开展卓有成效的讨论,祝本届会议圆满成功。

谢谢。


注解:

1.全球权利小组(URG)的报告,第15页。

2.非政府组织参会名单:国际人权联合会、国际特赦组织、人权观察。

3.只有15个会员国向人权理事会关于打击不容忍的最新报告提供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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