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7日
主席先生,各位阁下,
尊敬的代表,
女士们,先生们,
十分荣幸在今天与诸位共聚一堂。自2014年8月就任以来,这是我第一次以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水准身心健康权利问题(健康权问题)特别报告员的身份向理事会发言。
我今天在此呈交的是首份专题报告(A/HRC/29/33),审查了该任务授权头十二年的工作以及健康权框架的建立,包括挑战和机遇,指出了我对未来的期望。我还呈交了一份关于去年11月我对马来西亚进行访问的报告。
女士们,先生们,
我的前任报告员保罗•亨特(Paul Hunt)与阿南德•格罗弗(Anand Grover)制定的分析框架包含几个关键要素,总体适用于健康权的所有方面,包括健康的潜在和社会决定因素以及及时且适当的医疗服务。该框架旨在解决人权总体尤其是健康权为决策过程带来了什么的关键问题。虽然已取得了进展,但这个问题本身及其实践影响仍是存在的,而且将继续指导我的工作。
我的前任报告员详细说明了逐步实现健康权的挑战和机遇以及即刻生效所需的义务。他们强调,逐步实现健康权的概念往往会在法律中被误解,或被用作不应用该法律的托辞。虽然充分实现健康权前尚需逐步实现的过程,但我依然强调,我们享有这一权利的权利需要即刻生效,而且这与政府为确保一步步完全实现所有人随时随地的健康权所计划和预算的努力相关。
健康权即刻生效最重要的义务之一是避免歧视的责任。我依然强调,正如我的前任报告员所做的,需要尊重、保护和实现在弱势处境中以及在总体上包括在行使健康权的过程中面临歧视的人群享有健康权和其他相关权利。
埃博拉病毒危机显然提醒了我们,我们不仅应当高效地提供紧急国际援助和控制流行病爆发,还应严肃地分析并解决这类流行病爆发的根源。而爆发的根源之一就是缺乏落实基于权利的健康政策的能力或意愿。此外,国际机构对于贫困导致的疾病和被忽略的疾病缺乏关注,以及一些国家失败的保健系统恶化了各国和地区之间巨大的不平等状态。
主席先生,
在报告中,我介绍了关于充分实现健康权的挑战和机遇的看法,我希望在此次参与中作出总结。
我认为,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中规定的普遍人权原则和标准和现代公共健康策略提供的证据的行为是有效实现健康权的主要障碍。
历史和证据表明,选择性的人权方针只会加强贫困、不平等、社会排斥、歧视和暴力的恶性循环,这对于充分享有健康权是有害的。此外,不平等和歧视仍是妨碍充分实现健康权以及个人和社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
在国家规范框架和公共政策中应用人权原则和标准的明确政治意愿对于解决目前规划和落实健康相关公共政策的不平衡和权力不对称问题至关重要。
对此,应提倡所有利益攸关方的有意义参与和增强其权能。我认为健康部门的决策者、民间社会行动者包括非政府组织、学术界和专业协会之间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是高效卫生制度的基石之一。这也能确保充分实现健康权和相关权利。此外,应落实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以确保充分实现所有人的健康权。
健康部门在促进和保护人权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为保护边缘化和弱势群体的权利。在我看来,健康部门应在促进“所有政策中的健康”策略中发挥主导地位。
为了能使健康部门发挥其作用,保健系统需要有效运行并得到充足的资金,保健服务必须是可获取、无障碍、可接受和高质量的。必须加强作为卫生制度关键基础的初级护理,以便有效运用并享有现代医疗和公共健康。
此外,实现全民保健服务是2015年后议程的主要目标和进程,在这一点上,所有利益攸关方应重申和重启在《阿拉木图宣言》和《渥太华宪章》中所作出的承诺。
我在报告中强调,没有心理健康就不算真正的健康。良好的心理健康不仅仅意味着没有心理缺陷。现代意义上对心理健康的理解包括良好的情绪和社会幸福,以及个人与团体之间健康的非暴力关系,相互信任、容忍并尊重每个人的尊严。心理健康与2015年后议程的许多关键因素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构建息息相关,应作为优先事项,在公共政策中与身体健康具备同等的地位。
我还指出,暴力是一个公共健康问题,应将其视为对个人和社会健康有着不利影响的严重人权挑战。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没有借口也不容辩解,所有行动者应一致努力解决这一问题。我希望通过任务授权的工作对此作出贡献。
我将以生命周期的方式解决任务授权中一些值得担忧的问题。我计划在未来的专题报告和国家访问中展现出,有效促进和保护儿童和青少年的权利,尤其是在早年阶段,这蕴藏着全面实现社会中的健康权的巨大潜力。生存权和全面发展权之间的协同效应会驱使部门间政策和问责机制的运作,我将在今年向联合国大会呈交的报告中对此进行详细说明。
女士们,先生们,
我在任期内于2014年11月19日至12月2日对马来西亚进行了国家访问。我想诚挚感谢马来西亚发出的邀请及其在访问前后与期间提供的优秀合作。
我对于马来西亚承诺实现健康权表示称赞,尤其是它在减少贫困、增加健康权的资金投入和改善基本健康相关指标方面的进步。母婴死亡率在过去几十年中急剧下降,同时,这个国家有效控制住了近期流行病的爆发。在过去几十年来,马来西亚人口享受了相对负担得起的高水准保健。
然而,为了充分实现健康权,我鼓励政府克服一系列严峻的挑战。这些挑战涉及对人权有选择性的方式以及主要基于对特定文化或宗教限制性的解释而歧视弱势群体的行为,剥夺了这些群体的权利,包括健康权。这些说法违反了国际人权义务、原则和标准,受到公共当局的支持或容忍,一旦实施,就威胁了健康和包容性社会的发展。
我在报告中对当局提出了建议,包括需要批准所有人权条约和任择议定书、废除所有保留意见并确保及时向监督机构报告,以确保对其人权义务的有效问责,使其充分遵循已制定的人权原则和标准。
我在访问期间评估了保健系统和财政相关问题,以及特定群体行使健康权所面临的阻碍,如妇女和女童;土著社区;移徙者、难民和寻求庇护者;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LGBT);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儿童;具有社会心理和发育障碍者。我作出了具体的建议,以在规范和政策层面以及健康系统层面解决各个群体的处境。
需要保护马来西亚所有人的权利,包括健康权,还需要付出更多努力,以打击对更弱势群体的歧视,并实现他们对社会的充分融入和参与。
主席先生,
在过去几十年中,全球在健康指标和实现健康权方面取得了可以衡量的进展。这也使得发展目标方面实现了重要进展,许多国家以人权和现代公共健康办法采纳了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
此外,过去十二年意味着基于人权关键作用的健康权框架在决策中得到了巩固。我希望继续为充分实现健康权和相关权利做贡献,为解决现有的挑战和利用现有的机会提供指导。
各位阁下,
女士们,先生们,
我十分荣幸能有机会监督、审查和促进全球健康权的实现,我计划在所有成员国、国家人权机构和民间社会组织的支持和合作下从事这一工作。
我在履职期间将严格保持我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许多人也会建议我这样做。
感谢各位的聆听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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