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以及强迫失踪是对人权,特别是对《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所保护的生命权、自由权和人身安全权的严重侵犯。这些行为往往是由专制国家的代理人实施的。
强迫失踪是一种罪行,如果以“广泛”或“系统性”的方式实施,可以构成危害人类罪。它影响到世界所有地区,相当于侵犯了一系列人权:失踪者及其亲属以及更广泛的有关集体的人权。
我们的工作
联合国人权办支持和促进人权机制(即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和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的工作,帮助他们编写与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以及强迫失踪有关的报告、准则和开展调查。
其他参与方
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
特别报告员是一名独立专家,负责审查所有情况下和出于任何原因的处决,并每年向人权理事会和联合国大会提交调查结果。这项任务涵盖所有国家,无论某一国家是否批准了相关国际公约。
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
工作组协助家庭确定其据报失踪的家庭成员的命运或下落。工作组以人道主义立场,充当强迫失踪受害者家属和报告失踪案件的其他来源与有关政府之间的沟通渠道。
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
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是监督缔约国执行《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情况的独立专家机构。委员会支持受害者、民间社会组织、国家人权机构和各国搜寻失踪人员,力图根除、惩罚和预防这项罪行,支持向受害者就所受的伤害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