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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世界各地的人们依靠土地来维持生计。由于粮食不安全、气候变化、自然资源的不可持续利用和城市化,土地问题日益受到关注。食物权、文化权、住房权、水权、身心健康权、工作权和适当生活水准权直接受到土地政策及其实施的影响。 

虽然尚未有人权法规定了“享有土地的人权”,但国际人权法承认人人有权享有适当生活水准,包括适当住房。尽管如此,仍有超过10亿人生活在不符合标准的住房、贫民窟和非正规住区里,或因冲突、自然灾害或极端气候而流离失所。数以百万计的人被强迫迁离或受到其他情况的影响,阻碍了他们在安全、和平和尊严中生活的权利。 

我们的工作

联合国人权办与权利持有者、国家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合作,保证人人都能获得适当的住房。联合国人权办鼓励采取措施防止无家可归现象,禁止强迫迁离,尊重传统文化,解决歧视问题,包括最脆弱和最被边缘的群体,并努力实现土地保有权保障。联合国人权办制定了监测关键住房成果的指标,以及解决强迫迁离问题的指南和工具。联合国人权办支持联合国住房权利方案促进实现适当住房权的努力。联合国人权办通过其设立的国家办事处同权利持有者和责任承担者开展互动,以提高对这一系列权利的尊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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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参与方

适当住房问题特别报告员

特别报告员促进充分实现作为适当生活水准权组成部分的适当住房。特别报告员确定了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做法和面临的障碍。这项任务还特别强调了与住房权和土地权有关的存在性别差异的脆弱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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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由18名独立专家组成,他们负责监督缔约国执行和遵守《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情况。专家们审查缔约国提交的关于落实这些权利的定期报告,解决关切问题,并向缔约国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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