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印度尼西亚 栏目导航 概览 新闻与讲话 报道 联合国和人权高专办的报告 普遍定期审议 特别程序 条约机构 进展与报告 外部资源 联系信息 概览 印度尼西亚由人权高专办东南亚区域办事处负责。该办事处设立于2002年,作为专家资源开展行动,发挥催化和召集的作用,帮助将人权标准和机制纳入政府和非政府行为方的政治、社会、经济和发展问题的讨论中。 了解更多信息 > 新闻与讲话 最新讯息 2024年2月9日 条约机构 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将审查罗马尼亚、毛里塔尼亚、爱尔兰、伊拉克、印度尼西亚和瑞典 2023年1月13日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印度尼西亚:历史性侵犯人权行为 2022年8月11日 条约机构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将对中国、印度尼西亚、日本、新西兰、韩国、孟加拉国、老挝和新加坡进行审议 2016年7月28日 特别程序 联合国人权专家们敦促印度尼西亚停止新一轮的处决浪潮 查看全部 最新讲话和消息 2012年11月7日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在巴厘民主论坛上的声明 查看全部 普遍定期审议 本轮及前几轮的核心文件及高级专员致外交部长的信 普遍定期审议是一项独特的进程,包括对所有联合国会员国人权纪录的审议。普遍定期审议是一项国家驱动的进程,在人权理事会的支持下,为每个国家提供了机会来说明它们已采取了哪些行动来改善各自国家的人权状况和履行人权义务。 特别程序 报告 A/HRC/40/56/Add.2:访问印度尼西亚 - 食物权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A/HRC/38/36/Add.1: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身心健康问题特别报告员访问印度尼西亚的报告 查看全部 Special Procedures country visits 条约机构 报告 CEDAW/C/IDN/CO/8: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关于印度尼西亚第八次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Заключительные замечания по первоначальному докладу Индонезии 结论性意见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结论意见 A/43/38第290-340段: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出的报告而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 印度尼西亚 查看全部 进展与报告 批准情况 报告情况 对特别程序的开放式邀请 自愿保证和承诺 外部资源 国家人权机构全球联盟* 注:人权高专办不对外部链接的内容负责。 联系信息 联系信息 总部 驻地业务和技术合作司 瑞士日内瓦 亚太科 电话:+41 22 928 9650 驻地 东南亚区域办事处 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秘书处楼(UNESCAP UN Secretariat Building) 六层0601A室 Rajdamnern Nok Avenue 曼谷,邮编:10200 网站* Photo credit: UNICEF/UN0280873/Noorani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 العربية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