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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尼泊尔:扎伊德欢迎最高法院拒绝对严重人权侵犯实行大赦

尼泊尔 / 人权

2015年3月6日

日内瓦(2015年3月6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拉阿德·侯赛因今天欢迎尼泊尔最高法院上周决定撤消一项大赦条款,该条款曾赋予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和调查失踪人员委员会对10年冲突中(1996-2006)严重人权侵犯事件提议实行大赦的权力。

“我们已经研究了这项裁决,并由衷地称赞最高法院坚持了国际标准,也就是对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和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进行问责。”扎伊德说。

在一年前的2014年1月2日,最高法院就已声明,对严重人权侵犯不得实行大赦。尽管做出了这项裁决,但2014年5月颁布的调查失踪人员和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法仍然包含了相关条款,允许两个委员会对严重人权侵犯提出大赦的建议。

“我要欢迎政府此前对遵守最高法院裁决做出的承诺,我相信承诺现在就会生效。”扎伊德说。他指出,至少14000人在冲突中死亡,另有1300人依然下落不明。

在最近的裁决中,最高法院还声明,两个委员会不得在受害者非自愿和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为肇事者和受害者的和解提供便利。

“委员会务必要采取这种以受害者为中心的方针,因为许多受害者至今仍感到自己被完全排除在相关进程之外。”高级专员扎伊德说。他指出,各类受害者团体最近已经联合组成了冲突受害者过渡时期司法共同平台(Conflict Victims Common Platform on Transitional Justice)。

尼泊尔法院面前仍有大量与冲突相关的刑事案件留待审理。这类案件中只有两例带来了起诉,其余案件都停滞不前,还在等待委员会的成立。最高法院现在裁定,这些案件应该由国家法院直接审理。

“最高法院已经表明,寻求真相的进程不能取代刑事司法进程。我希望现在能尽快审理这些搁置的案件。”扎伊德说。

高级专员提到了尼泊尔在落实过渡时期司法议程时需要优先关注的多个其他问题。

“这包括,确保所有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的行为——包括酷刑和强迫失踪——在国内法中作为刑事犯罪而被明令禁止,以符合国际标准。”他说。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鲁珀特·科尔维尔(Rupert Colville,+41 22 917 9767 / rcolville@ohchr.org)或拉维纳·沙姆达萨尼(Ravina Shamdasani,+41 22 917 9169 / rshamdasani@ohchr.org)或塞西尔·普伊(Cécile Pouilly,+41 22 917 9310 / cpouilly@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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