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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小组委员会(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一种新的条约机构。它的预防任务侧重于以创新、可持续和积极主动的的方式防范酷刑和虐待。小组委员会于2007年2月开始工作。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依照《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任择议定书》)的规定设立。《任择议定书》由联合国大会于2002年12月通过,并于2006年6月生效。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由来自世界不同背景和不同地区的25名独立和公正的专家组成。成员由《任择议定书》缔约国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有两大业务职能:

  1. 它可以对缔约国进行访问,在访问期间,它可以访问任何可能剥夺人身自由的场所。
  2. 它具有咨询职能,包括就建立《任择议定书》要求缔约国建立的国家防范机制,向缔约国提供援助和咨询,并就国家防范机制的工作向其和缔约国提供咨询和援助。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就防范酷刑的一般事宜,与相关联合国机关和机制以及国际、区域和国家机构或组织开展合作。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就其活动编写公开年度报告,提交给禁止酷刑委员会和纽约的联合国大会。

除了实地工作之外,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每年还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召开三届届会,每次为期一周。

委员会的工作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审查了被拘留者在拘留期间的待遇以及拘留条件。小组委员会成员在监狱或其他工作人员或政府代表不在场的情况下,与被拘留者进行私下交谈。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在国家访问期间,还与政府官员、监管人员、律师和医生展开谈话,并就立即可作出的旨在改善被拘留者状况的改变措施提出建议。委员会的工作具有严格的保密性,不会透露与谁交谈过,或者被告知过什么信息。向小组委员会提供信息的人不得因向小组委员会提供信息而受到制裁或报复。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遵循保密、公正、非选择性、普遍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小组委员会本着合作的精神开展工作。它旨在通过建设性对话和合作而非谴责的过程与缔约国进行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