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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表示,仓促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是香港人权的倒退

2024年3月19日

日内瓦(2024年3月19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蒂尔克周二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加速审议和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表示遗憾。此前,人权高专办和联合国人权机制曾向当局提出过详尽和严肃的人权关切。

蒂尔克表示:“令人震惊的是,尽管条例中的许多条文不符合国际人权法引发了严重关切,但这种重大立法还是通过加速程序在立法机构得到了通过。”

刚刚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补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20年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这一最新扩展进一步扩大了香港的国家安全法的适用范围,增加了五类罪行,即叛国罪、叛乱罪、窃取国家机密和间谍活动有关罪行、破坏和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外部干涉罪。

蒂尔克强调,这项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本地条例条文定义宽泛且模糊,可能导致受国际人权法保护的广泛行为被定罪,包括表达自由、和平集会自由以及接受和传递信息的权利。

他表示:“这种模糊性令人深感不安,因为它可能会被滥用和任意适用,包括针对异见人士、记者、研究人员、民间社会行为者和人权维护者。”

他说道:“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在公开辩论至关重要的公共利益问题上,这种规定很容易导致自我审查和对合法言论与行为的寒蝉效应。”

他指出,根据该条例的“外部干涉”条文,对“外部势力”的宽泛定义可能会给与人权组织和联合国人权机构的接触带来进一步的负面效应。

蒂尔克强调:“对于这样一项对人权有重大影响的重要立法,不经过彻底的审议和有意义的协商就予以通过,是香港人权保护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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