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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蒂尔克对中国香港使用《国安法》表示遗憾

2024年5月31日

香港法院正在对47名民主人士进行审判,一名警察在门口站岗。图片来源:Vernon Yuen/NurPhoto

日内瓦(2024年5月31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蒂尔克周五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最近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表示关切。

根据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20年7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14人于本周四被判犯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2名被告被宣告无罪。

蒂尔克表示:“我的办事处和其他联合国人权专家就此一再表达关切,认为这项立法不符合中国根据国际人权法承担的义务,特别是香港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承担的义务。”

他补充说:“正如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所说,这项立法应当被废除,与此同时,不应加以适用。”

高级专员还特别指出,根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2024年3月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有7人正面临指控。这项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颁布的立法扩充了2020年的立法,增加了叛国罪、叛乱罪、涉及国家机密和间谍活动、破坏和危害国家安全以及外部干涉的罪行。

他表示:“任何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都需要具备明确的范围和定义,且仅允许对人权进行绝对必要和程度相称的限制。我已经表达了这样的担忧,即这些宽泛而模糊的条款可能会被任意用来遏制表达自由,打击异见人士、民间社会行为者和人权维护者。”

蒂尔克强调:“我再次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根据这些法律被任意逮捕和拘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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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
莉兹·斯罗塞尔(Liz Throssell)+ 41 22 917 9296 / elizabeth.throssell@un.org
玛塔·乌尔塔多(Marta Hurtado)+ 41 22 917 9466 / marta.hurtadogomez@u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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