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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目的

《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所设特别基金为进一步防范酷刑提供了独特机会。

特别基金支持:

  • 落实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在国别访问后所提建议的项目
  • 开展国家防范机制的教育方案

特别基金的工作重点是支持国家防范机制。每个缔约国在《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对其生效后的一年内应指定国家防范机制。在建立独立高效的国家防范机制方面,它们往往需要支持。

国家防范机制负责定期查访剥夺自由的场所,审查被关押人员的待遇,查明实施酷刑和虐待的风险,并就如何应对这些风险向有关当局提出建议。国家防范机制的正常运作对于预防被剥夺自由者遭受酷刑和虐待至关重要。

根据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第26条,特别基金于2011年设立。特别基金由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管理,并听取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的咨询意见。

基金的运作

特别基金完全依靠自愿捐款。向基金捐款有助于开展旨在防范酷刑的针对性实地行动。特别基金接受各国政府、政府间组织和私营实体(包括公司、基金会、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的捐款。

特别基金于每年1月1日至3月1日开放申请。缔约国、国家防范机制、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均可提交申请。仅有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访问报告已公布的国家所开展的项目,或申请教育方案的国家防范机制具有申请赠款的资格。

特别基金的影响

特别基金资助的项目对四大地区的十一个国家产生了重大影响,包括:

  • 立法和政策变革,例如贝宁通过了经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洪都拉斯通过了《监狱法》,巴西通过了禁止对被剥夺自由者进行虐待搜身的法律;
  • 体制改革,例如巴拉圭建立了被拘留者登记册,马尔代夫根据《伊斯坦布尔规程》改进了医院有关酷刑和虐待的医疗和法律检查的形式;
  • 以及人民生活的变化,例如贝宁释放了49名无充分理由被关押的还押被拘留者。

重要文件

特别基金的宣传单(PDF格式)

特别基金的专题概况介绍(PDF格式)

最新报告

2023年秘书长关于特别基金的报告报告涵盖特别基金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的活动。查阅第A/HRC/55/33号文件

2022年秘书长关于特别基金的报告报告涵盖特别基金202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的活动。查阅第A/HRC/52/58号文件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United Nations Special Fund, OHCHR-UNOG, 8-14 Avenue de la Paix, 1211 Geneve 10, Switzerland;电子邮件:opcatfund@ohchr.org;联系电话:(41) 22917595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