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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对享受人权造成了负面影响。由于地理、贫困、性别、年龄、土著或少数群体地位、民族或社会出身、出生或其他身份以及残疾等因素,弱势群体可能更容易遭受由气候问题引起的人权损害。

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人民生活在缺水、荒漠化、土地退化和干旱的条件下,是受气候相关危害影响最严重的群体之一。海平面上升、热带和温带气旋、气温和海面温度上升、降雨模式变化以及适应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能力的丧失,对自决权、文化权利、健康权和生命权等人权产生了影响。这些影响还会严重影响人民生计,并可能成为移民的驱动因素。

将弱势群体有意义地纳入并使其能够参与地方、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的灾害风险管理和气候相关决策,是以人权为本的气候行动的核心。

关于气候变化背景下弱势群体权利的秘书长报告

人权理事会第47/24号决议(A/HRC/RES/47/24)请秘书长与会员国和其他有关利益攸关方协商,编写一份关于气候变化对弱势群体充分切实享受人权的不利影响的报告,并提交给人权理事会第五十届会议。

为了向该研究和小组讨论提供资料,人权高专办向会员国、非政府组织、联合国机构、政府间组织、学术机构和国家人权机构发送了一份普通照会和问卷调查(English | Français),请他们对问卷作出答复并提供投入。已收到的投入具体如下。

查看“秘书长报告:气候变化对弱势群体人权的影响”

人权理事会关于气候变化对弱势群体人权影响的小组讨论

人权理事会第47/24号决议(A/HRC/RES/47/24)决定将小组讨论列入第五十届会议的工作方案,重点关注化气候变化对弱势群体充分切实享受人权的不利影响。小组讨论的概念说明具体如下。

小组成员的声明
国家
国家人权机构
联合国
民间社会组织

(以下组织名称不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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